各二级党组织:
经过积极争取,市委教育工委已向我校发放1500本入党志愿书。按照2013年《领取志愿书注意事项》要求,现将领取志愿书的相关事宜补充如下。
1. 要严格按照以二级党组织为单位,由党组织负责人或党务秘书、组织员同志,集中领取。其他人员不得代领。考虑到特殊原因,本学期发展党员时间截止到6月20日。
2. 领取志愿书之前,二级党组织须在“12371党建信息平台”中新增发展对象的相关信息。领取时,我部将在系统中逐一核实。未在平台上登记的,不予发放志愿书。
3. 要注意加强本硕博、各年级、各专业之间的综合平衡与分类指导。建议各学院优先考虑2013年4月上报的《已完成公示并已通过组织讨论程序的党 员发展数统计表》中的相关数据,妥善安排领取进度。
党委组织部
2013年5月14日
附:领取志愿书注意事项
1. 教职工党员和博士生党员的发展不纳入指导数。各学院本年度指导数以组织部实际获得志愿书数量为基准,结合各学院12年实际发展数及年均员计 划数综合制定。
2. 领取志愿书之前,二级党组织须在“12371党建信息平台”中新增发展对象的相关信息,具体操作如下:“12371党建信息平台”—>“党员信息” —>选择“相关支部”—>“入党申请人”—>“新增”;人员类别选择“发展对象”;完善其他信息。
3. 在“12371党建信息平台”录入发展对象信息后,填写《领取< 入党志愿书>登记表(2013)》版,(可在组织部网站“重要下载”栏下载),加盖 党组织公章报组织部416室。
4. 志愿书由党组织负责人、党务秘书、组织员到组织部领取。每次领取前,组织部出示前次志愿书领取情况,并在“12371党建信息平台”中核查信 息录入情况,未在平台上登记的,不予发放志愿书。志愿书领取后,领取人将在剩余指导数额后签字。每个支部每次领取不超过6份。
5. 发展对象通过支部大会讨论成为预备党员后,要及时在“12371党建信息平台”中调整相关信息,组织部将每月通报平台信息更新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