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党组织:
为做好2017届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转出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程序
1.集中教育。各二级党组织要对毕业生党员开展集中教育,在毕业生离校前安排一次组织生活,可组织学习《办理党员组织关系转移手续须知》(附件7)、《组织关系转接填写步骤(学生使用版)》(附件9),讲解“党员组织关系转接工作平台”(cpc.cqu.edu.cn)操作方法和程序。各二级党组织要提醒毕业生党员转入新的党组织之后按时参加组织生活,自觉按时足额缴纳党费。因出国(境)、无固定工作单位等成为流动党员的要定期与组织关系所在的党组织保持联系。各二级党组织要采取多种措施,避免毕业生党员失联情况发生。
2.摸底统计。请各学院按要求填写《2017届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转移统计表》(附件1)与《2017届毕业生党员转移组织关系名单(4张表)》(附件2),凭附件1纸质版到组织部418领取介绍信。
3.组织关系转出。重庆市内党员组织关系依托12371信息平台进行转接,注意必填项的准确性,减少退办现象;组织关系转往市外或12371信息平台上没有的单位,须开具纸质介绍信进行转接(填写说明见附件6)。
4.跟踪联系。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转出后,要加强跟踪联系,督促党员本人及时落实组织关系。通过纸质介绍信转接的须在对方党组织接收组织关系后1个月内联系学生收取介绍信回执联,通过12371信息平台开具电子介绍信的须及时联系对方党组织接收组织关系。
5.上报党员名册。根据工作开展情况,及时更新完善党员信息和党组织信息,并报送《2017届毕业生党员转移组织关系名单(4张表)》(附件2)和《2017届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保留在学校名单》(附件3)。
二、注意事项
6.填写名册时要涵盖全体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抬头及去往单位等信息应完整准确。抬头是指有转接权限的组织部门,一般是接收单位党组织的上级党组织。
7.注意把握组织关系转移优先级原则。明确转接组织关系顺位关系,即工作单位党组织、工作单位所在的区域性(楼宇)联合党组织、自有房居住地党组织、直系亲属(父母)居住地党组织。
8.重点关注毕业生预备党员的组织关系转接情况。提醒毕业生预备党员转正前有一年的培养教育考察期,若毕业后未及时转接组织关系,与党组织失去联系可能“取消预备党员资格”。预备期满须及时向所在党组织提交转正申请、思想汇报,便于党组织讨论转正问题。
9.毕业生党员已落实就业单位或升学的,应将组织关系转到去往单位党组织。若工作单位未建立党组织,按照就近就便原则,在先行联系基础上,将组织关系转到所去单位的上级党组织,或工作单位所在地街道、乡镇党组织。
10.毕业生党员尚未落实工作单位、自主创业、不就业继续考研的,在先行联系基础上,将组织关系转移到本人或父母居住地的街道、乡镇党组织,或随同档案转移到县以上政府所属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党组织。
11.毕业生党员出国(境)学习的,可将组织关系保留在学院。党员出国(境)前,应按要求填写《出国(境)学生党员登记表》(附件5),说明具体情况,经学院党委审批后,报组织部登记备案。出国(境)学习保留党籍的时限以其入学通知注明的学习时间为限,一般不超过五年。各二级党组织要指派专人负责此事,确保出国(境)党员与党组织保持联系。
12.请根据《中国共产党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样表)及填写说明》(附件6),严格审核组织关系介绍信。未按规定转移组织关系的学生党员,学院不得通过“重庆大学离校服务系统”审核。
三、工作要求
13. 请于6月15日前,组织毕业生党员关注重庆大学党委组织部微信公众号或登录网址((http://cpc.cqu.edu.cn/),凭统一身份认证号登录完善个人信息、提交转接申请,毕业生党员全部填写完毕后由二级党组织派人到组织部418领取组织关系介绍信。
14. 请于9月30日前,报送《2017届毕业生党员转移组织关系名单》(附件2)和《2017届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保留在学校人员名单》(附件3)、出国(境)学生党员登记表和出国(境)学生党员登记表纸质版、组织关系介绍信存根至组织部418室。
15. 请于9月30日前,报送《2017届毕业生党员转移组织关系名单》(附件2)和《2017届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保留在学校人员名单》(附件3)电子稿到邮箱:zzbzzs@cqu.edu.cn。
附件: 1.2017届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转移统计表
2.2017届毕业生党员转移组织关系名单(4张表)
3.2017届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保留在学校人员名单
4.保留组织关系毕业生党员登记表(不含出国境)
5.出国(境)学生党员登记表
6.介绍信(样表)及填写说明
7.办理党员组织关系转移手续须知
8.工作流程图
9. 组织关系转接填写步骤(学生使用版)
党委组织部
2017年6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