干部工作
您当前的位置 : 首页 > 干部工作 > 正文
关于做好重庆市第11批科技副职选派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3年04月11日 浏览量:

各二级单位、二级党组织:
根据中共重庆市委组织部、重庆市科学技术委员会、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选派重庆市第11批科技副职的通知》(渝委组〔2013〕41号)文件精神,请各单位按照文件要求(文件正文附后),结合岗位需求(见附件1、2、3),认真做好第11批科技副职的申报、推荐工作。符合条件并自愿报名者,填写《重庆市第11批科技副职报名推荐表》(附件4),经二级单位主要负责人签字同意并加盖所在二级党组织和二级单位公章后,于2013年4月15日下午5点前交党委组织部干部工作室(办公楼424)。
联系方式:胡 佳 65102315
特此通知
附件:1.重庆市第11批市管科技副职需求一览表
2.重庆市第11批团队选派科技副职需求一览表
3.重庆市第11批自主选派科技副职需求一览表
4.重庆市第11批科技副职报名推荐表
党委组织部
二○一三年四月十一日
中共重庆市委组织部
重庆市科学技术委员会
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关于选派重庆市第11批科技副职的通知
渝委组〔2013〕41号
各区县(自治县)党委组织部、科学技术委员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级国家机关有关部门组织(干部、人事)部(处),在渝普通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市属国有重点企业党委组织部(处),中央在渝单位组织(干部、人事)部(处):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市第四次党代会精神,进一步加强科技人才培养,更好发挥科技人才在推进科学发展、富民兴渝,实施一统三化两转变战略中的积极作用,市委组织部、市科委、市人力社保局决定开展第11批科技副职选派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选派名额
适应单位需求,创新选派方式,在市委组织部、市科委、市人力社保局联合选派市管科技副职基础上,探索团队选派和需求单位自主选派非市管科技副职。第11批科技副职选派名额如下:
(一)市管科技副职12名。由市委组织部、市科委、市人力社保局统一选派,安排担任副区(县)长或区(县)长助理。
(二)团队选派科技副职15名。在巴南区和璧山县试行科技副职团队选派,由市委组织部、市科委、市人力社保局统一选派,区县安排担任相应职务。
(三)自主选派科技副职54名。根据岗位需求,由区县和单位自行选派,安排担任相应职务。
二、选派范围
第11批科技副职一般从市级国家机关部门,在渝普通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市属国有重点企业,中央在渝单位的优秀科技(管理)人员中选派。需求单位自主选派科技副职还可从对口联系省市和区县选派。
三、任职条件
第11批科技副职应具备以下条件:
(一)思想政治素质好,工作勤奋踏实,勇于改革创新,作风廉洁正派,愿意为接收单位经济社会发展尤其是科技进步贡献力量。
(二)具有任职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技术特长和理论水平,以及大学本科以上学历或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
(三)具有较强的组织管理、综合协调和科学决策能力。其中:市管科技副职,应担任过与挂任职务相应职级的领导职务;非市管科技副职,应为与挂任职务相应职级的干部。
(四)年龄原则上不超过45周岁(截止2013年4月30日),身体健康。
(五)符合需求单位设置的岗位条件。
同等条件下,西部之光访问学者、市级科技特派员优先。
四、任职期限和有关待遇
根据《重庆市科技副区县长选派管理办法》规定,第11批科技副职任职时间为两年,任职期满后返回原单位安排工作。任职期间享受如下待遇:
(一)市管科技副职,纳入市管干部管理,不占接收单位编制和领导职数;团队选派的科技副职和自主选派的科技副职,纳入同级干部管理,不占编制和领导职数。
(二)科技副职任职期间,行政、工资关系不变,工资、福利均由选派单位发给,原有福利待遇不变。
(三)挂职期间的工作实绩,视为继续从事教学、科研或科技管理工作取得的成果,作为晋职、晋级重要依据,与选派单位其他科技人员平等参与专业技术职务的评聘。
五、选派程序
坚持民主公开、竞争择优原则,按照干部选拔任用条例有关规定按需选派。
(一)民主推荐。各单位登录EMIS专家信息系统(Http://125.87.0.190/emis),查询第11批市管科技副职、团队选派科技副职和自主选派科技副职需求情况一览表。根据岗位需求,组织符合条件人选积极申报。单位党组(党委)在个人自愿、民主推选的基础上,研究确定推荐人选,并同步下载填报《重庆市第11批科技副职报名推荐表》,生成两份纸质件加盖党组(党委)公章后,于4月20日前报送相关组织人事部门。其中:市管科技副职和团队选派科技副职推荐人选,报市委组织部人才工作处;自主选派科技副职推荐人选,报区县或相关单位组织人事部门。
(二)提出建议人选名单。市管科技副职和团队选派科技副职,由市委组织部、市科委、市人力社保局联合进行资格审查,择优提出建议人选名单;自主选派科技副职,由区县(单位)组织人事部门对申报人选进行资格审查,根据实际情况,提出建议人选名单。
(三)审议决定。市管科技副职建议人选名单,报经市委研究同意后,由市委组织部按干部管理权限办理任职手续;团队选派科技副职和自主选派科技副职建议人选名单,报区县(单位)党委(党组)研究同意后,由区县或相关单位组织人事部门办理任职手续。
六、组织实施
第11批科技副职选派工作,由市委组织部、市科委、市人力社保局统一安排部署,分层组织实施。市委组织部主要负责市管科技副职的任职安排及挂职期间的管理考核,统一协调团队选派科技副职的任职和管理;市科委主要负责科技副职的岗前培训、业务指导及有关活动的开展;市人力社保局主要负责协调解决科技副职挂职期间的工资津贴、福利待遇、职称评聘等有关问题。各区县(单位)组织实施自主选派科技副职工作,非市管科技副职任免手续报市委组织部人才工作处备案。
中共重庆市委组织部
重庆市科学技术委员会
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3年4月7日


copyright 2009 ChongqingUniversity China All Right Reserved. 
重庆大学党委组织部
电话:023-65102395
友情链接:
  • 重庆大学
  • 12371党建信息平台
  • 求是杂志
  • 人民网理论频道
  • 党史资料库
  • 中共中央党校
  • 保密知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