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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在校内公开选拔部分处级干部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0年04月11日 浏览量:


重大委干20108

关于在校内外公开招聘部分处级干部的通知

因工作需要,经重庆大学党委常委会研究决定,面向校内外公开招聘出版社社长、物理学院院长,现将有关事项公布如下:

一、岗位职责

全面负责应聘单位的行政工作。

二、任职条件和任职资格

应聘人员除具备《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规定的六项基本条件外,还应具备以下任职条件和任职资格:

  (一)努力学习和认真贯彻执行党的基本路线和教育方针,具有履行岗位职责所需要的理论水平和政策水平,思想解放,作风优良,有高度的事业心、责任心和奉献精神,密切联系群众,为群众服务的意识强。

  (二)熟悉高等学校办学规律,具有高等学校党政领导管理岗位工作必需的专业知识和综合素质。管理、协调、研究、驾驭全局和处理复杂问题的能力强,实践经验丰富,办事思路清晰,求真务实,敢于从严管理,勇于开拓创新,奋发进取,工作实绩突出。

  (三)能认真贯彻民主集中制原则,胸襟开阔,顾全大局,严于律己,清正廉洁,有诚信。

  (四)身体健康,能担任繁重的管理工作。

(五)提任正处级领导职务的,应当具有副处级岗位两年及以上任职经历。

(六)初任正处级领导干部的年龄,一般不超过52岁,在国内同类学科领域具有较高学术地位的,其初任年龄可适当放宽。

  (七)提任处级领导干部的应具有国民教育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物理学院院长应具有正高职专业技术职务。

三、受聘待遇

校外人员如果聘任到以上岗位,根据《重庆大学引进高层次人才的实施办法》、《重庆大学岗位设置和人员聘任实施办法》和《重庆大学岗位设置和人员聘任实施细则》享受相应的工资待遇、岗位津贴等,也可面议。

四、选聘程序

1.符合条件并自愿竞聘的校内外人员,从重庆大学党委组织部网页下载并填写《领导岗位应聘表》送党委组织部干部工作室(办公楼424);校外竞聘人员同时须附相关证明材料送重庆大学党委组织部,可通过电话、函件及电子邮件报名,报名截止时间: 2010426下午5点;

2.经重庆大学党委组织部初步审查,由学校党委组成考核组对符合条件的应聘人员进行考核,考核的主要内容为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条件和业务能力;

3.考核组考核后,确定考察对象进行考察;经考察,报党委常委会议研究,确定拟聘人选并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公示;

4.学校党委审定公示结果,公示结果不影响任职的,按干部管理权限进行聘任;

5.联系电话:02365102315

联系地址:重庆大学党委组织部(400044

联系人:杨守鸿  胡佳

E-mail:cquysh@cqu.edu.cn

6.其它未尽事宜请直接与重庆大学党委组织部联系。

中共重庆大学委员会

2010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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