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大委组
〔2010〕19号
各二级党组织、二级单位:
因工作需要,经研究决定,在校内公开选聘部分科级干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岗位及职数
1.
人事处师资科副科长1名;
2.
人事处博士后管理办公室副主任(副科级)1名;
3.
资产处住宅管理科副科长1名;
4.
虎溪校区管委会学工办副科级干部(负责奖贷勤工作)1名;
5.
图书馆馆长助理1名;
6.
发展与联络部董事会工作办公室主任1名;
7.
弘深学院学生办公室主任1名;
8.
弘深学院教学办公室主任1名。
二、岗位职责
上述科级岗位职责在组织部、人事处或二级单位查询。
三、任职条件
按照《重庆大学科级管理干部选拔任用实施细则(试行)》相关规定执行,并符合二级单位提出的相关业务条件。
四、选聘程序
1.
凡符合上述条件者,填写《领导岗位应聘表》(组织部网站下载),经二级党组织和二级单位负责人审核同意,并加盖二级党组织和二级单位公章后,于6月7日下午5点前,
将应聘表交党委组织部干部工作室
(办公楼424);
2.
经
党委组织部会同各二级单位按照《重庆大学科级管理干部选拔任用实施细则》规定的任职资格和条件进行资格审查后,
由学校党委组成考核小组,组织符合条件的竞聘人员进行竞聘考核;
3.
考核组考核后,确定考察人选,经考察,按规定程序报批后,确定拟聘人选并进行公示;
4.
审定公示结果,公示结果不影响任职的,按干部管理权限进行聘任。
特此通知
党委组织部
2010
年5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