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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在校内选拔建筑城规学院副院长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7年10月10日 浏览量:

重大委干〔201721

各二级党组织、二级单位:

因工作需要,经学校研究决定,在校内公开选拔建筑城规学院副院长1名,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岗位职责

具体岗位职责在学校党委组织部、人事处或二级单位查询。

二、任职条件

任职条件和任职资格按照《重庆大学中层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实施细则》相关规定执行。

三、选拔程序

1.符合条件并自愿竞聘者,填写《领导岗位应聘表》(党委组织部网站下载),经二级单位主要负责人签字同意并加盖所在二级党组织和二级单位公章,于1016日下午5点前交党委组织部干部工作室(办公楼424);

2.经党委组织部初步审查,由学校党委组成考核组对符合条件的应聘人员进行考核。考核的主要内容为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条件和业务能力;

3.考核组考核后,确定考察对象进行考察;经考察,报党委常委会议研究,确定拟聘人选并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公示;

4.学校党委审定公示结果,公示结果不影响任职的,按干部管理权限进行聘任。

 

             中共重庆大学委员会

                               20179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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