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大委〔2018〕86号
各二级党组织、二级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学校管理队伍建设,根据《教育部直属高校三级、四级职员聘任暂行办法》(教人〔2011〕12号)、《重庆大学三级、四级职员岗位聘任暂行办法》(重大委〔2013〕10号),经学校研究,决定开展三级、四级职员岗位聘任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聘任岗位数
根据教育部相关规定,三级、四级职员岗位总数一般不超过学校领导班子职数的60%。
二、聘任范围及条件
聘任范围:原则上三级职员从在职(以2018年7月为时间点)的副校级领导干部中选聘,四级职员从在职(以2018年7月为时间点)的中层主要领导干部中选聘。
聘任条件:学校按照《重庆大学三级、四级职员岗位聘任暂行办法》中规定的相关条件进行评审。其中,申请三级职员岗位者,原则上应具备担任副校级领导职务8年及以上的经历;申请四级职员岗位者,原则上应具备担任学校中层主要领导职务12年及以上的经历。
三、聘任程序及时间安排
6月22日前:个人填写《重庆大学三级、四级职员岗位申报表》,所在二级单位填写推荐意见后,与相关支撑材料一并提交到聘任委员会办公室(设在党委组织部)。三级职员的申报材料直接由聘任委员会办公室受理。
6月底:聘任委员会办公室会同相关部处对申报人资格条件进行初审后,聘任委员会召开会议,确定拟聘三级、四级职员人选。
7月:对拟聘人选进行公示,并将确定的聘任人选,上报教育部备案。
四、有关时间点说明
任职年限按实足年月计算。计算任职年限、研究成果等的截止时间为2018年6月30日。
五、其他事项
1.申报人员的任职情况、学历情况、考核情况等由聘任委员会办公室会同有关部处负责审查。
2.支撑材料需同时提供原件和复印件(原件审核后退还)。
3.《重庆大学三级、四级职员岗位申报表》电子版发送至:zzbgbs@cqu.edu.cn。
4.其他未尽事宜,请与党委组织部干部工作室(办公楼424)联系。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刘茜倩、李超 65102315。
附件: 1.重庆大学三级、四级职员岗位申报表
2.重庆大学三级、四级职员岗位聘任暂行办法
中共重庆大学委员会
2018年6月13日